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学历为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具有一定文字写作功底。
4、热爱工会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适应基层工作,愿意长期从事工会工作的。
5、户籍为哈密市户籍或生源,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法律、财务、社会工作学、心理学等专业资格证书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岁(即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受过刑事处罚、严重党纪处分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已被录用为社区工作者。
4、约定服务期未满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录用过程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的。
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2021年伊州区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和《2021年伊州区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岗位公告表》(以下简称《公告表》)在“伊州区政府网”、“哈密微招聘”、“伊州网信”等网站及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按照报名岗位条件,报考人员根据个人专业及职业倾向报考岗位,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及各类资格证书等。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照招聘简章、招聘岗位要求、条件如实报名。因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简章、招聘岗位要求、条件,提供个人信息不实,在招聘过程中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同时与报考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8日-30日上午10:00-13:00下午16:00-19:00 联系人:曹雪琴 马莉0902-2230018
报名地点:广东路南粤文化中心一楼职工服务大厅
(三)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组织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以电话形式通知。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主要测试报考岗位所具备的综合知识和基本写作能力,不指定任何复习资料,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卷面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生须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和核酸检测证明按时参加笔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按照笔试成绩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全体人员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的结果将在“伊州区政府网”公布。
笔试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采取自我介绍和评委提问方式,现场公布分数。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总成绩并列的,共同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将在“伊州区政府网”公布。
(七)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用。拟录用人员须在总成绩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纸质版体检报告提交至伊州区职工服务中心(南粤文化中心一楼),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果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报考人员录用资格。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提出复检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复检)费用由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考察环节。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伊州区总工会在与报考人员签订承诺书的前提下,考察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在公示前未能提交《2021年伊州区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考察表》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
(九)公示
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发布在“伊州区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并告知拟聘人员。因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依次递补。报考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的,可根据情况结合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补录。
(十)监督
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任管理
(一)签订合同
自公示结束后7日内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劳动合同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社保等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考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录用后薪酬待遇
1、基本工资:每人每月3700元(含社保等费用)。
2、工龄工资:自工会聘用起满一年开始计算工龄工资,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工龄工资增加100元/月。
3、绩效工资:年底进行考核评比。考核等次为优秀的,每人不低于3000元绩效工资;考核等次为合格的,每人不低于1500元绩效工资;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或辞退。
4、聘用为专职工会管理岗位的主席(副主席)或相当于社区、工会服务机构负责人的,每人增加500元/月。
其他事项
(一)请各位报考人员服从考务安排,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则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情况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
本公告由伊州区总工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02-2230018、22321130902-223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