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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2021急需紧缺专业人员招聘公告
2021-09-26 14:32:09 | 来源:中青公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始建于1934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健康管理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曾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百佳医院”“全国十大百姓放心医院”。医院名列全国十大省立医院,连续六年荣获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示范医院”;连续六年入榜“中国医院竞争力·顶级100强”。

  目前,医院编制床位3100张,设有1个直属院区、3个保健站、2个服务点。现有职工4800余人,拥有医学博士、硕士1063名,教授、副教授183名,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166名。设有52个临床科室、13个医技科室、18个行政职能部门,医院拥有1个国家级委省共建重点实验室、设有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5个国家及自治区级医学中心、3个国家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是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全科医师培训定点医院,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与考官培训基地。

  医院学科种类齐全,技术力量雄厚,在各种常见病、多发病、疑难重症病抢救治疗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验,居全疆领先水平,部分学科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先后成功完成了心脏移植、肺移植、肾移植手术和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等。医院始终遵循“仁爱、诚信、博学、严谨”的院训,坚持“病人第一、服务第一、信誉第一,质量第一”的宗旨,持续改善医疗服务、不断提升医院品质,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真正体现“人民医院为人民”。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吸纳优秀的医务工作者,结合医院发展需要,2021年招聘若干急需紧缺专业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此次我院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6名(编制外),具体岗位及招聘人数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政治立场坚定,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及执业资格、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

  (七)学历要求:应聘者须具备各岗位要求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要求为全日制双证(业余及成人学历不予认可);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均要求为全日制统招本科学历(不含专升本);护理岗位应聘人员第一学历需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中专的不予认可)。各岗位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八)年龄要求:应聘者须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年龄。不超过25岁是指1995年9月23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各岗位的年龄要求见附件1;

  (九)民语言应聘者(民考民)须达到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四级乙等标准或普通话测试水平二级甲等以上;

  (十)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合格标准(其中护理岗位本科学历应聘人员,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校内合格标准);

  (十一)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其中应聘护理岗位的专科学历人员,须具备院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奖励≥3项。

  (十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高校在读博士、硕士及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博士、硕士的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注意事项

  (一)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及材料短缺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每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视为无效信息。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经上级部门审批同意后,可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2001、2003、2005、2006、2007、2011、2012、2014、2015、2023、2024岗位可在相关科室进行调剂;

  (五)联系方式应填写本人手机号码,邮箱地址务必真实有效,因联系方式有误导致无法通知到本人的,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9月23日10:00-10月11日20:00。

  报名方式:报名方式为线上报名,并需现场审核确认。考生扫描公告下方二维码即可报名,也可登录网址报名:http://119.3.237.167/Mobile/application/resumeAddIndex.html?api=http://119.3.237.167/&hr=http://119.3.237.167/&key=eKgDaxeXDEoBie0csZQTwA==。应聘人员须首先填写“我的简历”,完成基本信息、学习简历、工作经历、家庭成员、附件上传等5个步骤,点击“提交”我的简历,并申请应聘岗位。报名成功后会在“我的申请”页面显示:初筛-报名成功,资质审核中。

  工作人员在网上完成资质审核后,应聘人员再次登录,在“我的申请”页面将显示资质审核结果:初筛-报名审核通过/初筛-报名审核未通过,资质审核结果同时发送至本人填写的邮箱。

  (二)现场审核确认

  应聘人员完成线上报名后,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现场审核确认后方可加入招聘工作qq群。

  现场审核时间:9月24日-10月12日,节假日不受理。

  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00

  现场审核地点:龙泉街1号自治区人民医院原体检中心三楼311室(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科)。

  (三)现场审核材料原件,交复印件留存

  1.本人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初始学历(护理岗位专科及以上,其他岗位本科及以上)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

  3.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

  4.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四乙)或普通话等级(二甲)证书;

  5.国家住院医师规培合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证等(其中医师资格及执业范围须与所报考岗位及专业相符);

  6.下载填写《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7.下载填写《自治区人民医院招聘人员政审考察表》(附件3),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所在社区公安局)审核,并加盖公章;

  8.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

  9.荣誉或奖励证书。

  五、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自治区人民医院官网公告;

  (二)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能力。采取国家通用语言命题、答题,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在总成绩中按30%折合计算;

  (三)笔试结束,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3比例,确定入闱下一环节的人员,达不到规定入闱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成绩相同者占下一环节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者,一同入闱下一环节。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者,视为放弃应聘。

  六、实际能力考核

  应聘人员应参加为期10个工作日的实际能力考核,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实际能力考核者,视为放弃应聘。

  (一)实际能力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自治区人民医院官网公告;

  (二)实际能力考核内容:实际能力考核成绩满分100分,8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面试。实际能力考核成绩在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

  七、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自治区人民医院官网公告;

  (二)面试内容: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及以下比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三)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应聘。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30%+实际能力考核成绩×40%+面试×3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各岗位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最终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八、体检

  (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自治区人民医院官网公告;

  (二)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需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另行指定三级甲等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九、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题型为客观题。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心理测试者,视为放弃。

  十、资格复审及考察

  (一)由医院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资质等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并进行综合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三)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招聘岗位出现空缺,可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需从报考相同岗位入闱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需进行体检并合格。

  十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合格的拟录用人员提交医院党委会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公示。

  十二、公示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在自治区人民医院官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三、聘用

  公示期满后,未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应聘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自治区人民医院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录用人员待遇参照医院相关政策执行。

  十四、组织和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自治区卫健委人事处及医院监察审计部的监督。

  监督电话:0991-8560211;0991-8562628

  十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及时在自治区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公告。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招聘联系人:克老师、郭老师

  联系电话:0991-8562185

  护理岗位联系人:侯老师、克老师、郭老师

  护理岗位联系电话:0991-8562323

THE END责任编辑: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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